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285号建议的答复》。在答复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持续推动各部门在政策法规、认证认可、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应用先进标准。
以下为答复全文——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285号建议的答复
韩其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标准化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标准化要为创新型产品开拓市场提供保障,加强标准更新与修订,加强团体标准组织管理与团体标准监督力度,提升标准化工作质量效益,完善认证认可、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应用先进标准的机制等,对我们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们高度赞同。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标准化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正加快推动相关工作。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在支持创新主体参与标准研制方面。
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与标准互动机制,鼓励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参与国家标准研制。一是会同科技部共同推动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和服务机制等工作,促进技术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推广同步部署,推进创新链、标准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目前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的比率达到57%。二是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国家标准研制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参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执行国家标准立项环节社会公示不少于30天、标准草案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60天的要求,保障各类创新主体能够广泛参与国家标准,确保标准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三是畅通创新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的渠道,印发《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国标委发〔2023〕39号),支持先进适用的团体标准制定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为创新技术全国推广提供更加快速有效的路径。
生态环境部鼓励科技型企业和创新主体通过反馈意见等方式参与标准研制,同时,积极研究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评估采信,推动将成熟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生态环境标准。
(二)在标准更新与修订方面。
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动标准更新与修订升级,不断提升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全面提高国家标准质量水平。一是通过常态化复审以保持标准先进适用。标准复审是推动标准更新和提档升级的重要手段。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共4.5万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2000余项,推荐性国家标准4.3万项。为保障国家标准适用性和有效性,每年对实施5年以上的标准开展常态化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建议,推动标准更新升级。比如,2023年新立项修订的2344项标准项目中,73%是通过复审推动修订的。二是对标国际标准不断提高国家标准水平。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国际标准转化率已超过80%,其中工程机械、化工、钢铁等装备制造领域,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已超过90%,家用电器、纺织服装等主要消费品领域关键技术指标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6%。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从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协调性及实施效果等多方面组织开展标准审查和分析评估,及时制修订相关标准,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同时,结合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特点,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现行城乡建设领域产品国家标准中,采用ISO国际标准的有31项,不断提高标准开放程度和国际兼容性。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标准更新与修订,“十四五”以来发布生态环境标准318项,现行生态环境标准达到2415项。目前,正在抓紧落实《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市监技发〔2024〕34号),制修订11项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全面梳理现行排放标准,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重点行业关键环节管控,促进相关行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迭代升级。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多部门深入开展标准跟踪评价,促进标准制修订与执行的有效衔接,动态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以适应监管需要和行业发展需求。
(三)在加强团体标准监督力度方面。
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完善团体标准管理制度,持续优化团体标准管理。会同民政部制定出台《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规范、引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制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有8445家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公布团体标准74240项,涵盖了全部20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在快速满足市场需要,引领国内先进优势技术领域参与国际合作,助力产业链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标准供给不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生态环境部制定《“十四五”生态环境标准工作方案》(环办法规〔2022〕29号),明确提出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指导和监督,引导、规范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立项边界、技术要求、监督机制和推广机制,促进其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四)在提升标准化工作质量效益方面。
市场监管总局着力加强标准与质量基础设施的融合发展。一是推动建设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先后印发《关于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明确实验室建设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为实验室遴选筹建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有力支撑服务重大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二是加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围绕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海洋装备、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活跃领域共批准建设50个创新基地。2023年,创新基地推动1900多项具有应用潜力的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为2200多项技术标准。三是不断完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近年来,围绕关键新兴技术推广应用,先后成立机器人、量子计算、载人航天、生物表型、脑机接口等一批标准化技术组织,有力支撑新技术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目前我国已有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1342个,来自产业、科研等方面的专家近6万人次参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187位中科院、工程院院士担任技术委员会委员。四是推动国家数字标准馆建设。将建设国家数字标准馆纳入《〈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2023—2024年滚动计划任务清单》,推动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目前已推出专门网站(www.nssi.org.cn)为社会各界提供标准数据服务。
生态环境部制定了《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等管理制度和基础标准,严格程序管理、提升技术要求,着力提高标准工作质量。
(五)在完善认证认可、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应用先进标准的机制方面。
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动各部门在政策法规、认证认可、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应用先进标准。一是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政策法规引用标准,加大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力度,鼓励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时积极应用标准。近期,国务院印发的《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以标准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均将国家标准作为重要内容,鼓励相关财政支持政策、招标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相关政策法规衔接配套,不断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力度。二是不断加大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工作应用标准力度。大力实施高端品质认证,不断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与标准化工作联动,及时将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范围,鼓励自愿性认证采用推荐性国家标准,发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推动标准贯彻实施、评价标准实施效果、促进标准更新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标准与食品安全监管、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衔接,特别是关注新业态、新技术等发展需求,动态调整标准并指导实施,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一起,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持续提升标准先进性和实用性,推动标准有效实施,更好以标准化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创新主体参与标准研制制度机制。健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机制,丰富推动创新成果标准转化的激励措施,紧盯新兴领域、交叉领域和融合领域强化工作力量布局,畅通重大科研项目标准转化绿色通道。推动采信一批先进适用的团体标准,制定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加快创新技术产业化推广。
二是持续推动标准更新与修订。深入推进国家标准常态化复审,组织2024年国家标准复审工作,对技术指标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论证。进一步加快复审工作节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加快推动标准提档升级。
三是不断完善团体标准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更好地规范、引导、监督团体标准制定,促进团体标准组织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强化团体标准组织能力建设,加快制定《团体标准组织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团体标准组织评价工作,引导团体标准组织规范化、高质化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
四是加大标准实施应用力度。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标准实施状况监测评估,及时开展统计分析,重点推动强制性标准与配套推荐性标准复审修订。通过标准化试点示范、发布标准实施典型案例等方式,树立推动标准有效实施的标杆,引导各方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运用行政许可、强制认证、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各方严格执行标准。
五是不断提升标准化工作质量效益。推动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从符合条件的实验室中,择优建设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支持在关键和新兴技术领域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围绕产业和区域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开展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领域的战略性、公益性的共性技术研究,解决技术创新与标准制定、质量提升协同问题。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24日